加盟条件
1.具备长远的发展眼光,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2.整个大陆范围内划分一、二、三级城市,一级城市为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及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二级城市为各地区级城市,三级为各县级城市。针对不同的城市,要求的店面面积、商场档次、首次进货金额、年销售额均有不同要求。具体内容请致电公司加盟部。
3.统一使用呈瑞祥的珠宝品牌及相应的识别体系;专卖店及经营专柜由公司的企划部统一设计;
4.统一在集团的配送中心由公司的专业人员,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配货指导,货品可进行不限次的等值调换。
5.在使用“呈瑞祥”有关商标品牌的过程中,不得用呈瑞祥商标从事非呈瑞祥公司指定的其他业务,否则,总部有权立即终止加盟商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并追究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